發布時間:2013-07-24 17:13:25
PCB電路板自1925年誕生雛形,經過二十年的發展逐漸技術成熟,自20世紀50年代起,發熱量較低的晶體管大量取代真空管的地位,PCB電路版技術才開始被廣泛采用?,F在PCB電路板在電子工業中已經成了占據絕對統治的地位,廣泛應用于電子信息產業的各個領域。PCB的設計制造隨科技的進步和產品的要求也在不斷向高端化方向發展。PCB布線設計是PCB電路板研發的一個至關重要的環節,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和財力資源。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增長,PCB電路板行業也得到了迅猛發展,成為世界范圍內PCB電路板領域產值增長最快的地區。正是由于PCB的這種快速發展形勢,許多商家看到了行業帶來的巨大利潤,但為了減少自身研發設計的成本,PCB抄板行為迅猛發展。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有關抄板的司法解釋,認為其不侵犯商業秘密,但對其是否侵犯原設計人的其他知識產權未予以明確規定,以致實踐中原權利人設計的產品被大量仿制卻無法得到法律的有效救濟,經濟利益受到損害。
我國PCB行業發展與發達國家相比處在產業鏈的中游,沒有專門的法律予以保護,因此對PCB布線設計特別是產品層面上的布線設計的侵權研究還比較少,而其中PCB抄板中可能涉及復制侵權問題。我國學者對抄板的研究工作主要集中在對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等抄板方面,對于PCB布線設計及抄板中的知識產權保護研究不多,其中的大部分研究文章主要是介紹一些基礎知識、立法比較、給予布線設計專門立法保護的必要性以及應給予何種模式進行立法保護等方面。
國外知識產權領域對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等的抄板的討論比較充分,并且法律規制方面相對于我國而言也是比較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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